问题 | 工伤认定骨折的鉴定时间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骨折的鉴定时间如何确定 工伤认定骨折的鉴定时间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工伤鉴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网提醒您,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 三、工伤鉴定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鉴定 劳动者工伤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才可以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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