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呢 |
释义 | 一、开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呢 开公司所需的具体条件因公司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 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数量需达到法定要求,即至少有五十个股东; (2)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认缴出资额; (3)股东需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公司需有明确的名称和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5)公司还需有固定的住所。 2.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则包括: (1)发起人数量在二人至二百人之间,且半数以上发起人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需认购或募集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和筹办事项需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需制定公司章程,如采用募集方式设立,需经创立大会通过; (5)公司需有明确的名称和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6)公司还需有固定的住所。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需满足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本总额、股份发行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有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以及有公司住所等条件。 二、公司解散的条件 1.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法定事由的出现而停止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2.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原因包括: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而强制解散的原因则包括主管机关决定解散、责令关闭和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 3.《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还规定了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原因而解散的情形。 股东请求解散则是指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公司减资的条件 公司减资的条件主要包括: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导致资本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同时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在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开公司、解散或减资,你还需要了解哪些法律知识?快来法律网,我们为你提供最专业的法律解答,帮助你维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