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应该归谁 |
释义 | 一、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应该归谁 小区共有部分的收益,一般应归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这是从法律角度出发的解读,意味着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共有部位的收益应作为小区共有收益。 二、小区共有部分有什么 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 1.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2.物业服务用房。 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4.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5.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不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 1.小区内的城镇公共道路; 2.小区内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归属问题复杂,但法律为你护航。遇到类似纠纷,及时法律网咨询,我们会提供针对性建议。 ![]()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