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排除妨害与相邻纠纷的区别 |
释义 | 一、排除妨害与相邻纠纷的区别 1.排除妨害中的妨害,是指以非法的、不正当的行为,或者以无权施加的设施对权利人的物或物权造成侵害或妨碍,现实地阻碍了特定物的权利人行使权利。其中包括妨害了他人的相邻权。 2.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排除妨害的构成要件 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这意味着妨害的标的物必须存在,且所有权属于受害人。如果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所有权发生转移,则不构成排除妨害。 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妨害人通过非占有的方式,如使用噪音、排放污染物等手段。 3.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妨害行为必须违反法律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且不具有合法依据。如果妨害行为是基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则不构成排除妨害。 ![]() 三、妨害与妨碍的实际影响 妨害与妨碍在实际影响上也有所不同。 1.妨害通常会对权利人的物权行使造成直接的不利影响,如妨碍通行、妨碍采光等。这种影响是现实存在的,对权利人的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际困扰。 2.而妨碍则可能只是一种潜在的风险或可能性,不一定会对权利人的物权行使造成直接的不利影响。 现在你对排除妨害与相邻纠纷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但实际应用中可能仍会遇到疑问。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相关困扰,记得来法律网咨询,我们会提供具体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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