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了,法院如何 |
释义 | 一、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了,法院如何 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的,主张协议存在的一方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法律上视为该协议不存在。根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可以认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当事双方却仅进行口头约定,主张方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协议,可以视为有效。 二、一方不承认口头协议怎么办 口头协议,如果一方有欺诈或者显失公平行为的,是可以反悔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如果口头协议真实有效的,对方反悔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三、口头合同违约怎么办 (一)口头协议违约可以进行起诉解决。约定违约责任最大的好处在于减轻自己的举证责任,降低违约损失风险。 (二)违约责任是指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附随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三)对于违约责任,最好是双方直接约定违约金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这样一旦出现违约情形,直接按照合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损失的举证责任。 (四)如果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或者仅仅口头约定却无相关证据证明,一旦出现违约,违约责任的确认和承担,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你需要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在合同关系。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了,法院如何的相关内容,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