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院起诉流程离婚流程
释义
    一、法院起诉流程离婚流程
    法院起诉流程离婚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准备离婚材料,如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3.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
    4.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5.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6.由法院进行调解;
    7.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同意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婚
    法律网提醒您,同意起诉离婚大概三个月或六个月可以判离婚,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经调解无效的可以判离。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起诉离婚管辖法院规定
    起诉离婚管辖法院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2: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