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由谁来支付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 |
释义 | 一、由谁来支付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 1.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而非个别医生。 2.国有或私立医疗单位造成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为医院本身。 3.对于个体诊所,若由业主医生导致医疗事故,则业主个人负责赔偿;若由雇员导致,则由诊所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在三种特定情况下,司法机关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1.医疗事故后丢失或篡改病历等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2. 医务人员极端不负责任导致患者死亡,情节恶劣构成犯罪; 3.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二、确定赔偿金的流程 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的流程不需等损失确定后才开始。 1.赔偿金的数额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确定,并须制作协议书,明确医疗事故原因、等级及赔偿数额。 2.若协商不成,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已确认医疗事故的情形下,卫生行政部门可进行赔偿调解,计算赔偿数额。 4.调解成功则履行调解书,不成或反悔则不再调解,当事人可向法院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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