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房产证需要土地证吗 |
释义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破损、污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据此,补发房产证不需要土地证,房产证补办流程大致如下: 1、备件申请。丢失房产证的拥有者需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形式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以及房产证内所登记房屋的房屋坐落、房屋结构、房屋面积等房屋具体情况,以及房产权的来源情况。 2、备件查档。 3、登报声明。 4、勘丈入册。 5、等待房产证的审核通过,以及新的房产证的下发。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