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生不提供转院服务如何维权 |
释义 | 一、医生不提供转院服务如何维权 医生不提供转院服务维权方法是: 患者可以投诉相关医疗机构,患者可以向卫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患者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书,并按人数准备副本。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医生提供转院服务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我国法律规定的转诊适用条件有: 1.如果病人受到客观医疗技术和条件的限制,的确有转诊的现实需要。 2.医院充分履行说明告知义务,经过患方知情与同意。 3.患者并非患有危急重等病症,并且符合转院的临床指征。 如果符合上述三个转诊适用条件的病人,是可以进行医院转诊的。 ![]() 三、医生提供转院服务的程序 办理转院手续流程如下: 1.住院三天前需要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由管床医师提出,经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由副主任医师签署意见、医院办公室加盖公章后,方可转院。 2.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3.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由经治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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