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吸收合并的公司怎么样处理 |
释义 | 一、被吸收合并的公司怎么样处理 被吸收合并的公司解散,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清偿债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公司吸收合并后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吸收合并后,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法律网提醒您,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购受企业以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代价取得另外一家或几家其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而另外一家或几家企业合并后丧失了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企业合并涉及到的税种是什么 1.契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印花税以合并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3.企业所得税一般税务处理: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确定;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4.增值税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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