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生第三胎 男子让怀孕女友嫁他人 |
释义 | 为逃第三胎社会抚养费,胶州的卢某让刚刚怀孕不久的同居女友吴某与同村人吴某江领了结婚证。生下一男孩后,女友和吴某江离婚,并与卢某登记结婚。被识破后,胶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卢某作出了处罚,要求其缴纳7.4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卢某不服,起诉至胶州市人民法院,日前经法院审理认为,胶州市计生局对卢某作出的征收决定并无不当之处,驳回了卢某的诉讼请求。 起诉:“她的孩子,为什么罚我” “和我结婚之前,她就有这个男孩了,明明是她和前夫生的,现在非要说是我的孩子,还给要罚我款。”1959年出生的卢某是胶州市张应镇某村村干部,因不满去年12月份胶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胶州计生局)对其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7.4万元的决定,今年2月份向胶州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计生局撤销针对他的这项处罚决定。 根据卢某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显示,2008年5月22日,高密女子吴某和同村男子吴某江登记结婚,6个月后吴某生下一名男婴,不久二人便办理了离婚手续。2011年7月15日,吴某跟卢某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据介绍,在与吴某结婚之前,卢某曾有过两段婚姻,且已经育有两名男孩。 2012年12月27日,经调查,胶州计生局认为吴某所生的男孩系由卢某和吴某所生,鉴于其违法生育第三胎的事实,胶州市计生局最终对其作出了处罚决定。 应辩:为逃罚款,导演假结婚 法庭上,为证明男婴确是由卢某和吴某所生,胶州计生局也提交了一系列证据。“首先,根据群众举报,从2006年开始卢某就和吴某认识并同居。”胶州市计生局表示,通过对卢某所在村的村干部、村民,以及吴某江的哥哥等人进行调查得知,在卢某、吴某同居过程中吴某怀孕。而为了逃避罚款,卢某进行了特意安排:首先让吴某与同村男子吴某江登记结婚,给外人造成孩子是由吴某和吴某江所生的假象,等孩子出生后,吴某和吴某江办理离婚手续,约两年多后再跟吴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据胶州市计生局调查,在此过程中,吴某一直与卢某共同生活。 此外,胶州市计生局通过调取当地幼儿园的花名册发现,在男婴入园时登记的父母名称均为卢某、吴某。而吴某生育时住院病历上和受种者接种记录上面留有卢某的电话。“最为关键的是,在对其作出处罚决定之前,计生部门曾多次要求做亲子鉴定,但是遭到了对方的拒绝。”办案法院介绍。 判决:拒做亲子鉴定,输掉官司 经法院审理认为,胶州市计生局提供的一系列举报信、调查材料等证据可以推定卢某违法生育三胎。“做DNA亲子鉴定是卢某自证清白的权利,其拒绝做亲子鉴定是对澄清自己权利的放弃。”法院表示,由于进行亲子鉴定可以最终确认被告查明的事实是否成立,根据证据规则,应将进一步举证的责任分配给卢某,其无正当理由拒绝举证,应承担不利后果。 经过两次开庭审理,胶州法院认为,胶州市计生局对卢某作出的征收决定并无不当之处,并作出驳回卢某诉讼请求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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