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调解是怎么调解的内容
释义
    一、离婚调解是怎么调解的内容
    离婚调解的程序是:
    1.调解动员阶段。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二、离婚调解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调解需要的材料包括: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三、离婚调解不成功转立案后多久开庭
    起诉离婚调解失败后一般会在一个月内开庭。但是因为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法律没有统一规定,所以具体精确的时间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当事人应当根据法院发出的开庭通知书上的时间确定。
    离婚开庭流程首先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是相关的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活动。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2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