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规定决定了禁止结婚血亲的具体内容 |
释义 |
一、哪些规定决定了禁止结婚血亲的具体内容 《民法典》规定决定了禁止结婚血亲的具体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民政局结婚登记的流程有哪些 民政局结婚登记的流程有: 1.申请。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3)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三、登记结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三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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