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
释义 | 一、集体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集体提出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共同推选诉讼代表人的方式进行申请。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集体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一式四份。第三人每增加一人,申请书应增加一份;申请书应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2.证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证据材料一式两份。 3.送达回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人并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供本机关核实。 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应出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供本机关核实。 ![]() 三、集体行政复议管辖机关是什么 由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因此,诉讼的对象应该是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管辖权属于由该机关所在地法院,一般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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