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有哪些需要具体细化 |
释义 | 一、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有哪些需要具体细化 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有以下事项需要具体细化: 1.主体方面,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 2.权限方面,行政行为必须是在行政主体法定权限内所作的行为; 3.内容方面,行政行为具有事实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4.程序方面,行政程序合法; 5.形式方面,行政行为作出的形式合法,如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的区分。 二、行政行为的种类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行为具体如下: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 6.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 其中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赔偿等。 三、行政行为的特点 行政行为有如下的特征: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 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 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务必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