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经济补偿是否存在上限探究细节 |
释义 | 一、劳动经济补偿是否存在上限探究细节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于普通员工来说,经济补偿没有上限。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劳动合同法》对于高薪员工的经济补偿有上限。高薪员工是指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 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1.两者的概念不同。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解散该用人单位或者解除劳动者时,对劳动者给予的经济补偿。而经济赔偿是指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时,给予对方的一种赔偿,或因劳动者的过错造成公司损失时,对公司损失的补救。 2.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经济赔偿则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的约定。 三、申请经济补偿金需要哪些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经济补偿金需要的证据如下: 1.书面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包括工资条、银行对帐单、工资领取签字表等) ; 3.社保缴费证明,《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4.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6.“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8.考勤记录; 9.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10.能够证明仲裁申请事项的其他证据材料; 11.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为证据提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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