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商局对新创企业的名称审核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工商局对新创企业的名称审核条件是什么 工商局对新创企业的名称审核条件是: 1.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3.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5.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6.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7.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二、企业名称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网提醒您,变更公司名称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三、企业名称更改操作指南 1.工商信息变更:变更公司名称,首先需要做工商变更,需重新核名,提交变更申请。 2.换取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是原来的名称,所以在工商变更申请通过之后,要携带原来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到工商局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3.重新刻章,工商变更完成后,要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重新刻制所有备案过的印章,例如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并且原来的印章也需要在规定时限内缴销。 4.税务信息变更,携带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以及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到税务局进行办理。 5.银行信息变更,如果公司有开对公账户,公司名称变更后,银行的开户许可证跟机构信用代码证也要做相应的变更。需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和新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前往开户银行变更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以及所有印鉴。 6.证书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后,资质许可证、社保登记证、专利证、公司对外签订的长期合同等都需要做相应的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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