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如何追讨 |
释义 | 一、欠债不还如何追讨 欠债不还追讨的方法: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协商不成的,则当事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欠债不还起诉后可以拖多久必须结案 欠债不还起诉后可以拖六个月必须结案。适用简易程序是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是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三、法院起对欠债不还去哪里起诉 法院起对欠债不还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借钱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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