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初犯的刑罚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一、贩毒初犯的刑罚种类有哪些 第一次贩毒与普通贩毒量刑方法一样,只要实施了贩毒行为即构成犯罪,量刑一般会结合数量、毒品的种类等来具体判定。毒品一般分为鸦片、甲基苯丙胺。若贩卖的是鸦片,不满二百克,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时,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百克至一千克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非法持有毒品和贩毒罪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非法持有毒品和贩毒罪的区别是: 1.贩毒犯罪的主观目的非常明确,即为了实施贩毒,其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大多是盈利,即通过犯罪获得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2.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明确,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可能是多样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 三、贩毒判刑可以减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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