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未确权对农村住房建设是否会带来风险 |
释义 | 一、宅基地未确权对农村住房建设是否会带来风险 会。对于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村集体会收回,因为宅基地是村集体的土地,其用途是为了村民有房子居住,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2.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 3.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 4.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 二、宅基地不能确权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以下情形下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的情形: 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6.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7.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8.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9.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10.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 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 ![]() 三、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 宅基地确权争议解决方法有: 1.协商解决的方式。如果公民之间发生了宅基地的纠纷,要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 2.行政解决的方式。个人间、个人和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各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3.司法解决的方式。若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感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的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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