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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宅基地未确权对农村住房建设是否会带来风险
释义
    一、宅基地未确权对农村住房建设是否会带来风险
    会。对于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村集体会收回,因为宅基地是村集体的土地,其用途是为了村民有房子居住,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2.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
    3.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
    4.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
    二、宅基地不能确权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以下情形下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的情形:
    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6.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7.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8.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9.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10.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
    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
    
    三、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
    宅基地确权争议解决方法有:
    1.协商解决的方式。如果公民之间发生了宅基地的纠纷,要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
    2.行政解决的方式。个人间、个人和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各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3.司法解决的方式。若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感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的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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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3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