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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条件有: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8.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二、土地承包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简单的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以下内容:发包方、承包方详细信息;土地的面积、位置;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地上物的处置;承包金及交付方式;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转包情况;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等。
    
    三、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多少年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中有期物权,在期限届满时归于消灭。依《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由承包经营合同明确约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由合同约定。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归于消灭,承包方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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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