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索赔的步骤 |
释义 |
一、工程索赔的步骤
(一) 提出索赔要求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索赔方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以书面信件正式发出索赔通知书,声明索赔权利。如果逾期再报,其索赔要求可能遭到拒绝。 (二)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 在正式提出索赔要求以后,索赔方应抓紧时间准备索赔资料,编写索赔报告,并在下一个28天以内正式提交索赔报告。 (三)协商解决索赔问题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让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通过友好谈判解决工程中产生的索赔问题,因此也被称为协商谈判。 (四)调解 当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索赔问题时,可以按照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五)诉讼 在双方和解不成,又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一方的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程索赔的索赔依据 1、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另一方末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以及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遭受损失,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2、《合同法》第283条规定: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材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三、建设工程索赔时效 1、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一方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工期顺延和经济补偿的要求。 2、工程索赔的时限是指各类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规定的,或者是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提出索赔的时间限制。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年示范文本》第19.3条,规定的索赔时限是28天。《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第23.1条,规定的索赔时限也是28天,同时,还进一步规定,承包人未在28天内提出索赔请求的,即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延长工期的权利。类似超过索赔时限即丧失索赔权利的约定,也常见于承发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之中。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程索赔的步骤”的相关知识,工程索赔的步骤首先是提出索赔要求和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然后再协商解决索赔问题,不能协商或调解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八十四条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年示范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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