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董事一定是出资最多的人吗 |
释义 | 首先要说明的是,执行董事不必是股东(即出资人),更不必是大股东(出资最多的人)。董事(包括执行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选不必具有股东身份,可由股东以外人担任。下面法律网小编就执行董事为大家详细介绍以下有关内容。 一、担任执行董事的条件 公司法明确规定下列几种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执行董事的职能与责任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担任执行董事,负有积极的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 因董事会职能未得以全面、合理行使的原因,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股东要求董事会承担赔偿责任的,该原因发生时并未明确归属某位董事职责分工的,则所有执行董事应当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三、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独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职务。 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执行董事肯定是在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产生的,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至少要产生一名成员担任执行董事,而一般执行董事其实也就是公司的总经理,需要具体来经营公司。当然,在遇到一些大事情的事实,只能通过董事会决议决定,而不能由执行董事自己决定。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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