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人垂危时的医生义务 |
释义 | 报道昆明东川区人民医院妇产科的一名医生在为病人实施手术后,眼见病人大出血不止,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该医生献血救人。然而云南省卫生厅近日经过调查得出结论:认为该医生私自采血的行为违法,决定给予医院6万元的经济处罚,这在当地引发了争论。 6月8日上午,该医院妇产科在为产妇阮怀莲做完剖腹产手术后,阮怀莲大出血不止。 在四处寻找AB血型的义务献血者无果的情况下,医生卢新华为阮怀莲义务献血200毫升,令阮转危为安。 东川区卫生局谢局长表示,卢新华医生采血救患者是合理不合法,属非法采供血,根据规定,区内任何医疗机构不得采血,临床用血须由昆明血液中心供给。 推荐阅读: 患者应尽的义务 患者应尽的义务 结核病患者应尽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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