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费用收取方式详解 |
释义 | 一、公证费用收取方式详解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3.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 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 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7.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 8.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 9.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50元; 10.证明劳务合同,收费5元等。 二、公证费用由谁承担 申请人承担,公证认证费用通常是由申请人承担的,毕竟是自己需要办理公证认证,这个费用只能自己来出。公证费用相对少一些,正常办理的话,大概需要几十元至百元不等。认证的收费标准相对较多,且分为单认证和双认证,单认证费用一般是几百元左右,双认证费用一般为千元左右,且必须要一次性付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 三、公证费可以退回吗 不能。 公证处做公证服务而收费,退还公证费的,只有在收费后没有提供公证服务、或者是公证书因为公证处的错误而被撤销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退还公证。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