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律师资格证” |
释义 | 我严重怀疑我也要接受灾后的心理辅导了!一张张让人揪心的照片像放电影一样一帧一帧的在脑海里闪过,感谢亲爱的YY打来一通电话使我逃离这样的噩梦。 被吵醒的我神智不太清晰,不过仍旧听懂了YY的抱怨。嗯,我对你说的那个企业致以最真诚的鄙视。弱势的求职者面对着蛮不讲理的强势企业,确实很受气,但我们也只能在言语上发泄一下对企业招聘工作的不满,悲哀。虽然脑袋仍旧处于混沌状态,但是我仍旧对面试官提到的“律师资格证”产生了怀疑。我想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这位面试官用不具备“律师资格证”为由不面试YY,不但不讲理,而且缺乏常识…… 2002年以前,与法律相关的资格考试有三种,一是初任法官资格,二是初任检察官资格,三是律师职业资格。1986年举行了第一次律考,第一次发放了律师资格证,然而自2002年开始,这三个考试便合成了一个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所以,02年以后不再发放律师资格证,而是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持有律师资格证的人不能直接从事法官或检察官工作,但是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却可以。无论是从考试的难度还是资格证的适用程度上看,获得法律资格证比律师资格证难度要高。By the way,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并不代表可以直接做律师,要成为执业律师还需要在律所实习满一年并且向司法部门申请“律师执业资格证”方可。 总而言之,“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不是一回事。对我们2006年才本科毕业的人来说,一辈子都不可能获得“律师资格证”,除非塞回妈妈的肚子里重新早几年出生。如果那位欧巴桑是从事法律工作的,我实在替那家公司可惜,聘请了这么一位不具备职业常识的员工。 所以,YY,如果下次再有哪位欧巴桑或欧吉桑用“律师资格证”来否决你的话,面带微笑的直接反击吧。其一,她肯定没有仔细阅读过你的简历;其二,她不具备职业常识;其三,她年纪太大了所以老是拿自己的“律师资格证”来炫耀。 我们不盛气凌人但也绝对不会被人欺负。被一只狗咬了,我们不可能咬回去,但是我们可以抄起手边的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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