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公证需要的材料? |
释义 | 一、公证处公证需要的材料? 公证处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二、遗嘱公证需哪些材料 遗嘱公证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法律网提醒您,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遗嘱公证的条件 遗嘱公证办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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