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三级丙等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是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八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按3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30%。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1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的是,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二、医疗事故赔偿怎么确定责任额 1、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原因力分析,明确医方承担责任的程度,就可得出医院方面过错大小的结论。 2、实践中按照百分比划分责任程度,确定赔偿额的做法是: 全部责任的赔偿额为100%;主要责任的赔偿额为60%-90%;同等责任的赔偿额为50%;次要责任的赔偿额为40%-20%,轻微责任的赔偿额为20%以下。在这个比率的范围之内,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自由裁量赔偿的额度。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上面的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三级丙等医疗事故怎么赔偿的法律知识。综上,三级丙等医疗事故赔偿也就是八级伤残,医院会按照法律规定的30%的赔偿系数来对患者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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