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击报复证人,判一年半 |
释义 | 一个小学文化的农民因打了人而被告上法庭,之后,竟然又前去殴打出庭作证的证人,昨日,他因打击报复证人罪被翔安区法院依法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的徒刑。 2004年7月,李某商在马巷镇把蔡某殴打致轻伤,被公安机关拘留了10天。李某商得知洪某是指证他殴打蔡某的证人后,心怀不满,伺机报复。10月5日,李某商窜到洪某的店内,责问洪某:“你为什么给她作证?”还和洪某夫妇俩发生了争执。其间,李某商竟然操起一根镀锌管,用这根管子击打洪某夫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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