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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双重赔偿
释义   一、工伤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双重赔偿
    首先来看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文件中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的单位,个体上商户,都是工伤保险的范畴之一,用人单位或者是个人都需要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我们日常中所包含的五险其中就包含了工伤保险费用。当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为工伤的事故遭受到了人身的损害,此时参照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请求工伤保险的赔偿。
    此时针对的部门是指社会保障部门,而不是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没有建立工伤的保险关系,或者是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用的,当发生了工伤事故时,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国所说明的补偿依法补偿。劳动者在进行领取相应的赔偿金时,其本人或者亲属对于工伤赔偿存在异议的时候,此时已经涉及到劳动争议事件之中了,不能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需要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的相关解释,可以发现当发生工伤事故的时候,其赔偿的对象往往是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进行承担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依法赔偿。
    而对于交通事故来说,根据我国的《道理交通安全法》中的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中的第五项,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行驶的时候因为当事人的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同时第七十六条中还有规定,对于机动车所造成了交通事故中,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进行强制保险的范围之内予以一定的赔偿,超过的部门,按照双方的过错,以及其过错对结果的严重性而言的程度进行赔偿。
      
       二、工伤鉴定的材料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只有在特殊条件下,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工伤或者是交通事故的双重赔偿的,因此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工伤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双重赔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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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