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购退货“完好标准”太严苛 |
释义 | 从消费者投诉情况来看,类似王女士遭遇的这种退换货争议越来越多,原因在于商家和消费者在“适用商品”上出现较大争议。新《消法》中“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这一条款,为电商保留了设置限退商品的权利,但并不意味着电商可以随意规定哪些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经营者设立限退商品必须说明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理由,不得随意扩大限退商品范围。对于限退的商品必须要标注到每件具体的商品上,不能单指哪一类,而且在消费者购物过程中必须有“一对一”的确认环节,绝不能仅在网站的某个角落有一个“不能退货”的声明。 “完好标准”太严苛 ●只要消费者打开商品包装,就被算作影响二次销售,商家因此而拒绝退换货 “打开包装就算影响二次销售,所以不能办理退货,这样的要求实在是太霸道!”前几天,湖北武汉的大学生张玉在一家电商网站购买了一条裙子,收到后试穿发现尺寸有点小,所以向商家提出了退换货要求。 商家说,小张购买的裙子已经是这款的最大尺码,没办法换货。之后,商家又以“拆封了包装”为理由,拒绝了小张退货的要求。“衣服的包装一旦打开,就有可能被弄脏,退回来没办法再次销售。” 对此,小张很难理解:“如果不拆开裙子的包装,我怎么知道是否合身?况且我只是拆了包装,并没有把衣服弄脏,更没有撕掉衣服的吊牌,这些本来都是可以进一步核实的,为什么仅凭猜测就直接拒绝消费者的要求?” 尽管小张跟商家耐心解释,但对方始终没有同意退货。最后,对方甚至打起亲情牌:“我们是大学生创业,小本经营不容易,万一退回来无法再次销售,压在手里就成了自己的损失,希望您能理解。” 小张再次打开该商家介绍商品的页面,发现页面上明确标示了商品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在网页上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她发现了商家“如果商品已经拆封,不能办理退货”的说明。 新《消法》规定,消费者退货涉及的“商品完好”是指商品本身完好,为查验商品而拆开外包装的情况不能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只要不是消费者的原因造成价值明显贬损的,均属于“商品完好”。 商家在“完好标准”方面设置的门槛可谓五花八门。比如,“退货须未拆封、未使用”“退换货必须保持商品原样、赠品、发票齐全”,如果出现“出厂密封包装被打开”“出厂密封包装退回时发生破损、凹陷”“防伪标识码被刮开或撕毁”等。在商家的眼里,这些均被视为影响二次销售,不予办理退货。 “向消费者承诺无条件退货的同时,又找各种理由拒绝退货,怎么能让消费者信服?”小张说,既然标明“七日无理由退货”,就应遵守规则,不应找各种借口拒绝退货,否则既丢掉了诚信,也很难拉到“回头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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