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个机构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评估 |
释义 | 一、哪个机构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评估 医疗事故可以去医学会鉴定。也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二、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备材料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备材料: 1.需要递交鉴定申请书; 2.需要提交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是医疗事故鉴定中最重要的材料,是鉴定的最主要依据; 3.需要提交书面的陈述或答辩材料。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鉴定的特点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目的,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种技术服务。 2.鉴定机构选择具有高度的专属性。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来完成,不存在选择其他鉴定机构的可能。 3.鉴定结论以医学会的名义发出,不实行鉴定人个人负责制。 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结论证据学要求显著宽松。 医疗事故发生时,常常会伴随着权责模糊不清,让我们难以判断医疗事故的责任方是谁,使得医疗事故的判定时间变长且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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