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强制执行后可以调解吗 |
释义 | 一、被强制执行后可以调解吗 被强制执行后不可以调解,强制执行的对象是已经可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其权利义务已经确定,所以不可以再进行调解;但是执行中当事人可以进行执行和解;如果双方自愿变更执行名义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主体、内容等内容,可以达成书面的执行和解协议;但是,如果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调解结案后还能起诉。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1.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2.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如房产、车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 三、强制执行实在没钱还怎么办 强制执行实在没钱还,同时又没有房子、车辆等可以供执行的财产时,法院将会暂停执行,待将来有偿还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有商品房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程序将会继续进行。法律网提醒,由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暂停执行后,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成为大家熟知的“老赖”,届时将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等消费,诸多行为和消费将被限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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