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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员工入职试用期工资如何规定的
释义
    一、新员工入职试用期工资如何规定的
    新员工入职试用期工资的规定是: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其他。
    二、试用期过了不给转正怎么办
    试用期过了不给转正的办法如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试用期就可以不交社保吗
    法律网提醒您,试用期不可以不交社保。职工社保应在员工入职的三十日内进行缴纳,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内,只要入职了,就要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1.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2.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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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7: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