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是否是一样的 |
释义 | 一、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是否是一样的 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是一样的,都是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代替债务偿还债务。当然担保人、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款担保人期限为多久 借款担保人期限由债权人和担保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为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三、借款保证人可由哪人来充当 借款保证人可以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律没有禁止实施保证行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担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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