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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权取消后是否可恢复
释义
    一、继承权取消后是否可恢复
    继承权取消后一般不可恢复,但其放弃行为尚未生效的除外。根据相关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自该表示到达其他继承人时,放弃行为生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继承人会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三、取消继承权与放弃继承权有哪些区别
    取消继承权与放弃继承权有些如下区别:
    1.权利主体不同,取消继承权主体一般为被继承人,而放弃继承主体一般为继承人;
    2.产生条件不同,取消继承一般条件为继承人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等恶劣行为,而放弃继承则因继承人主动放弃而产生;
    3.其他区别。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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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