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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离婚竟与别人生女 一对青年被判重婚罪
释义
    一女子在未离婚的情况下,背着丈夫和另外一名男子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待其丈夫发觉时,其妻子已与他人怀孕6月有余。近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刑事案件,这对“临时夫妻”双双被依法判处重婚罪。
    女子王某和男子丁某都是外来务工人员,两人均30来岁。王某与丈夫马某2005年结婚,后两人育有一子。2013年9月,王某和丁某在一歌舞厅相识,一番畅聊之后,两人发现同住一个小区。
    “我已经结婚了,但是我跟丈夫的关系不好,他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对我拳打脚踢,每天过着心惊胆战的生活……”王某敞开心扉向丁某倾诉。一来二去,两人很快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你老公也在宁波这边打工,我们两个这样,要是被他发现就不好了。”一次,丁某对王某说出了自己的担忧。王某想想也有道理,随后便给了丈夫马某2万元,让他回江西老家修理房子。将丈夫支开后,王某便搬到丁某的暂住房里,两人同居了。
    两个月后,丁某在骆驼街道附近接手了一项工程,王某又跟了过去,而此时她已有身孕。当丁某的工友询问王某时,丁某说:“他是我老婆。”
    去年2月,把房屋修好的马某从老家回到宁波,却发现妻子不见了。三个月后,马某在骆驼街道找到妻子王某,而此时,王某已与丁某同居并怀孕6月有余。一怒之下,马某选择报警,因王某和丁某存在重婚嫌疑,公安机关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随后两人被取保候审。
    而后,王某主动提出要与马某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道:丁某和王某需要支付马某3万元,马某便答应离婚。“我先给你2万元,等正式离婚后,我再支付你剩下的1万元。”王某也留了个心眼。随后,王某和马某一同回到江西老家办理离婚手续。但到了老家之后,马某反悔了,还强制要求王某引产。王某不同意,并返回宁波继续跟丁某一起生活。后经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去年底王某和马某在老家民政局协议离婚。
    近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为丁某在明知王某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两人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有一个女儿,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依法判处王某和丁某重婚罪名成立,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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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