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从重处罚的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一、醉驾从重处罚的行为有哪些 醉驾从重处罚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二、醉驾构成犯罪谅解书取得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醉驾构成犯罪谅解书取得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一般可以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网提醒您,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醉驾谅解书的书写应当注意必须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双方协商的情况等内容。 ![]() 三、醉驾拘留是行政拘留吗 醉驾拘留不一定是行政拘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只是违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而并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的,其拘留属于行政拘留,如果是醉驾发生了交通事故,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刑事拘留: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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