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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清偿破产企业的债务需要哪些程序
释义
    一、清偿破产企业的债务需要哪些程序
    清偿破产企业的债务需要的程序:
    1.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法院裁定受理;
    3.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以及进行债权确认;
    4.召开债权人会议;
    5.法院宣告企业破产;
    6.进行财产清算;
    7.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8.企业进行注销登记。
    二、破产债务偿还的顺序
    法律网提醒您,破产后债务清偿的顺序为:破产财产优先清偿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企业破产要多久时间
    企业破产需要十五日。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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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9: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