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儿子不孝顺去哪里告状
释义
    2013年7月1号《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正式施行,“常回家看看”作为一个硬性规定列入了法律。该法规规定子女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子女,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6条明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将追究其刑事责任。”违反赡养义务的赡养人,违法行为的程度未构成刑法上犯罪时,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违法犯罪行为构成刑法犯罪时,赡养人须承担刑事责任。
    实践中赡养人的行为会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我国现行刑法第260条、261条也明确对虐待罪、遗弃罪做了明确的规定。
    老年人在遇到上述问题时,可以自己或者通过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等先向居住地的居委会、妇联、老年人协会进行反映,请求他们帮助协调处理,也可以向司法、公安等部门求助或者直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自诉,依法追究不孝子女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8:2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