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什么情况下送达无效 |
释义 | 判决书什么情况下送达无效? 送达的对象错误或者是超过法定期限送达的情况下送达无效。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送达判决书等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要签名或盖章。但这并不是说,判决书是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受送达人是否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当事人不签字,不影响判决书生效,但送达人应在送达回证上记明当事人拒绝签字的事由和日期。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送达介绍 1、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行政诉讼: 1、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其实这种情况下送达无效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大家要学会区分学会将送达文书进行一定的处理的。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相信不会让大家失望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