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索要买房违约金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可索要买房违约金 下列情况下可索要买房违约金: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买卖房违约金多少 买卖房违约金根据卖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确定,法律网提醒您,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减少,卖房违约金过少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增加。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三、买卖房屋合同违约有期限吗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诉讼时效有期限规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不超过3年。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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