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收行政复议审查方式? |
释义 | 一、税收行政复议审查方式? 1、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正确,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的,决定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仅有程序上不足的,决定被申请人予以补正。 3、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影响申请人合法权益,超越、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决定撤销、变更,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应当制作复议决定书,书面通知复议参加人。 二、税收行政复议申请要审查哪几个方面?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7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并依不同情况进行处理。这样规定可以促进复议机关及时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防止复议工作中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现象,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 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的审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受案范围。 2、审查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管辖。 3、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申请复议的条件。 4、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申请复议的期限。 5、审查复议申请提出之前是否已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已经受理。 经过审查,复议机关应分别情况作出以下处理: (1)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审查后,认为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机关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2)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申请复议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裁决期限是五日,白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丁作的机构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算。 三、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准备哪些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书中应载明申请人基本信息、被申请人名称、明确具体的复议请求及相关事实与理由。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如需委托,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主要是常用手机号或者常住地址,以便于沟通、协调和文书送达。 5、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证明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税收行政复议审查方式的相关内容。我们了解到税收行政复议审查主要有四种方式,然后税务机关主要审查五个方面,我们在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时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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