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造假的后果 |
释义 | 一、轻伤造假的后果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涉嫌虚假诉讼的,那么后果是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二、伪证罪怎么处理 刑法30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下6个情形,应以伪证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二)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三)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经济犯罪分子销毁罪证或得制造伪证的。 (五)出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六)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什么是伪证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305条的规定,所谓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从《刑法》法律的规定来看,我们可以知道,伪证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刑事诉讼,对于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行为,不属于本罪调整范围。 2、犯罪主体:在刑事诉讼中的四类人,即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这四类人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如果不属于这四类人,其他人即便作伪证也无法成为该罪的主体。那么,这四类人具体指的是哪些呢?证人,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经司法机关的要求或同意,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的人;而鉴定人,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运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依法鉴别案件中某些情节有无或者真伪的人;记录人,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或者受委托担任记录职责的人;翻译人,则是指司法机关指定或者聘请为外籍、少数民族或聋哑人等诉讼参与人充当翻译的人员,也包括为案件中的法律文书或证据材料等有关资料作书面翻译的人员。 3、客观方面: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应该引起注意的是,此处的情节应当是有重要关系的。如果所虚假作证的内容是没有重要关系的情节,那么就不能以伪证罪论处。那么,如何定义“重要关系”?应该是指足以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使轻罪受重罚的情节,或者有罪的人无罪或者重罪的人轻罪等情节。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此种目的,则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轻伤造假的后果的相关内容。轻伤造假的后果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涉嫌虚假诉讼的,那么后果是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在证据中弄虚作假可能构成刑法中的伪证罪。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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