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让《最低工资规定》家喻户晓 |
释义 | 七月第四周,到工地、到企业、到社区 让《最低工资规定》家喻户晓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华福周、全总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 高云)7月25日,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彩旗飘飘,“贯彻实施《最低工资规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大红幅在夏日的骄阳中格外醒目。上午9时,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北京市总工会隆重举行的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正式拉开了全国贯彻落实《最低工资规定》宣传周活动的帷幕。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华福周在启动仪式上说,国家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有效维护广大劳动者,尤其是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益。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动者的关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华福周要求,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建设,把它作为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摆到议事日程,积极会同各级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切实抓好落实。 华福周强调,要建立最低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在相关因素发生变化时,及时通过三方协商的办法来调整标准,使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能够充分发挥保障劳动者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作用。要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认真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履行告知劳动者的义务,并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强化日常巡查和举报专查,对各类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益。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在讲话中说,《最低工资规定》明确规定了工会代表职工在建立和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中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各级工会要通过三方协商会议等形式,积极参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确定,使广大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据了解,自7月25日至31日,劳动保障部门和各地工会将组织人员深入到建筑工地、企业和社区等公共场所,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宣讲工资政策,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通过正面宣传以及对少数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行为的曝光,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劳动者的报酬权。 在启动仪式上,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以及北京市、北京市劳动保障局的有关领导向到场的职工代表发放了《最低工资规定》劳动报酬维权手册、劳动者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工作人员现场解答了劳动者提出的有关工资待遇、劳动合同等劳动法律法规问题。 中国劳动保障报 作者:记者 高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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