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权属证书遗失了怎么办? |
释义 | 1、房屋权属证书遗失(补证)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要件资料? 要件资料: (1)房屋权属证书遗失补证申明报纸; (2)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测绘报告; (4)登记申请表;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遗失补证缴纳哪些费用? 费用:工本费:10元/本。 3、遗失补证是不是重新进行登记? 补发权属证书并不是重新登记。登记机构在核准某一登记事项并记载于登记簿时,该项登记即告成立,并不会因当事人遗失权属证书而使登记无效,登记机构补发的仅是权属证书。 5、如何办理遗失补证?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的,权利人应持身份证明到登记机关开具权属已登记证明,持该证明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持身份证明、报载声明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补发。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6、有了登记簿,是否还需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需要。《房屋登记办法》对遗失补证的情况作了详细的程序规定,申请人和登记机构都应该遵循这一规定。申请人申请遗失补证时刊登遗失声明的作用在于使权利相关人能够通过更加便捷的方式获知房屋登记权利的变化状况,房屋所有权证是登记机构颁发的有效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可以使其失去有效性,避免房屋所有权证被他人以不正当的方式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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