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1、什么是不良行为? 不良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不良行为是泛指一切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包括违反一般生活准则的行为,违反社会生活、学习、劳动纪律等公共道德规范的行为,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和犯罪行为。而狭义的不良行为则不包括犯罪行为。不良行为的基本特征是与人们公认并且遵守的社会规范相对立,不受社会规范的约束并试图打破这种约束,具有扰乱行为准则、扰乱是非观念、破坏社会秩序、破坏公共安全的潜在危害性和现实危害性,成为犯罪的先兆和基础。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预防不良行为开始。 2、什么是严重不良行为? 从概念上讲,严重不良行为与不良行为在反社会规范这一点上没有区别,但存在程度上的差别。而程度上的差别又可能改变行为的性质,使对严重不良行为的处理由家庭或学校的干预扩大到司法机关的干预。 3、法律规定不得实施的不良行为有哪些?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列举的不良行为有: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法律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未成年人吸烟、酗酒也属于应予限制的不良行为。由于社会规范具有民族性、时代性的特点,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历史阶段对不良行为的表现有不同的认识。法律现在列举的若干行为是不良行为,没有列举的也有可能是不良行为。判断行为的是与非,正确与错误的标准应该是看这种行为是否符合社会进步与发展的要求,这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第(九)项规定的意义所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