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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续履行和违约责任可以同时主张吗
释义
    继续履行和违约责任可以同时主张吗
    继续履行和违约责任可以同时主张。
    1、对于迟延履行违约金,包括没开始履行和中断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从当事人的意思看,是预定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失补偿,没有免除实际履行的意思;从法律看,第114条第3款也明确了没有免除的含义,所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2、对于就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当事人的意思就是就整个不履行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预定的赔偿金,守约一方只能在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要求继续履行之间作出选择:要么要求支付违约金,免除对方继续履行的责任;要么,要求继续履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除非出现合同法第110条规定的不得强制实际履行的情形。此时就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和继续履行不可并用。当然,当选择了继续履行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时,可能造成了其他的如质量瑕疵的损失,那么,这时并不是适用已约定的违约金,而可以要求其他的补救措施或损害赔偿。
    《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因此,在我们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就要根据相关的内容介绍来进行处理,才能更好的通过法律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实际中我们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对于这点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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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4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