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的人在看守所都干些什么 |
释义 | 一、被刑事拘留的人在看守所都干些什么 刑事拘留期间,会由看守所组织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遵守监规的教育,开展力所能及的体力劳动。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法律网提醒您,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二、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2.性质界定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羁押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4.法律监督不同。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拘留所最多只能拘留15天,而看守所能把犯人关很长时间。 ![]() 三、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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