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所放人流程和时间 |
释义 |
一、拘留所放人流程和时间 拘留所放人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只要在到期后那一天内放人都合法的。 根据《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条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但是,按照司法实践的做法,一般是:关押期满后的第二天,早上8:30干警上班后办手续,签字,领取物品和劳动报酬,一般9:00放人。 ![]() 二、拘留所的职能 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査、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 公安局拘留人犯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令其在拘留证上面签字或盖章。拘留后,除有碍侦査工作和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对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拘留是当天拘留吗 不是,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可以根据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对这一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 一般来说,拘留的执行一般由公安机关直接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律规定,在公安机关的审理期间应当配合对犯罪事实进行合法认定,并且积极交待自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拘留所放人流程和时间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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